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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节南王公祠两侧耳房和门楼复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节南王公祠两侧耳房和门楼复原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节南王公祠两侧耳房和门楼复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ZCG25011281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0294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政之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植工    联系电话:020-8482210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沙头村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节南王公祠两侧耳房和门楼复原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2、工程规模:对沙头村节南王公祠非文物本体部分左右两路一进耳房及两侧巷门进行复原,恢复基本原貌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3.标段划分:只设1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村集体自有资金

六、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七、投标最高限价671348.84

八、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及报名费用

1、公告时间:202526日至2025213日。

2、报名时间:202526日至2025212,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报名流程:1)投标人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广州政之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4、报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城路339号三桥文化园103-107

5、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有关网上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代理机构)李工,联系电话:020-84822109。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或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4、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提交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诺函》(见附件二)。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202521312:00时前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以转账方式递交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备注: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节南王公祠两侧耳房和门楼复原工程项目保证金。开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银行号:00581084000000066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江支行。没有按要求或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本项目的投标。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2141430

2、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景观大道7号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法人公章。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四、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同时在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广州政之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及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宣传栏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政之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5日


附件一:报名资料一览表

 

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节南王公祠两侧耳房和门楼复原工程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1

封面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8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9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复印件

 

10

承诺函

 

 

 

 

 

 

 

 

 

 

 

附件二:承诺函

 承诺函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发包人发布的  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节南王公祠两侧耳房和门楼复原工程项目  项目招标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投标意向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发包人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投标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登记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投标资格,不向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 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5.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6.本公司在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

7.本公司认真研究了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投标人资格变动对投标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投标结果。

8.严格遵守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如违反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9.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投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承担本投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公章):